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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渴的“民主”解答

张镇强  

去年12月13日的《中国青年报》有一篇答读者问《民主:中国与西方区别究竟何在》。笔者读了以后感觉不解渴,其中很多理论阐释完全未能解答中国的现实问题,或与现实相矛盾。这里仅提出几个问题商榷。

  “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因私有制带来的社会贫富的鸿沟,为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创造了条件,使广大人民第一次有可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享有平等的经济社会权利。而经济社会权利平等为民主政治奠定了现实的基础,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和消除因经济不平等而导致的政治不平等,从而防止和避免了金钱对社会政治权力的控制”。这个理论阐释本身无可挑剔。但中国的现实是这样吗?中国现在的收入差距(贫富差别)已是世界上最大的之一,早已超过了美国。一些研究机构的调研报告和某些专家的学术讲演中早已反复提到这一点。这个现象怎么解释?延续了几十年,直到最近才开始松动的中国城乡二元体制,使九亿多农民不能自由进入城市,不能与城里人享有同样的权利,能说中国人享有平等的经济社会权利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有近2000人,其中农民代表名额只占百分之二十几,而全国农民有9亿人,这算根本上消除了因经济不平等而导致的政治不平等吗?现在用钱买官的现象绝非个别,有钱的富人公开用财势来竞选村官、乡官,有的地方干脆规定只有具有10万元或20万元以上财富的人才能当乡官、村官,许多富裕的民营企业家被指定选为各级政协委员或副职行政长官。这一切当然不能说金钱已经控制了社会政治权力,但这样的现象不令人警醒、催人思考吗?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是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文化教育事业的权利”。这是完全正确的定义,但我认为我们劳动者并没有真正行使这样的权利,而且,我认为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劳动者的最迫切、根本的权利应该是能够维护和保障自己的生命权和发展权,然后才谈得上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权利。这里的劳动者首先和主要的是广大工人、农民和城市贫民这个占中国人口压倒多数的庞大的群体。在这一点上,现实无法令人满意。这个人群中的不少人连生命、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何谈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每年有上万的贫困农民工死于毫无安全保障的煤矿事故,而且现在越来越可怕的是,众多贫困农民因卖血而染上艾滋病,有的已经死去,有的等待死去。仅仅这两点就足够说明问题了。如果这个庞大人群真正享有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利,哪怕能有效地影响和监督当地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他们的命运会如此吗?谁来防止和承担这样的责任呢?

  “民主是相对的、具体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普遍适用的民主模式”。“民主建设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脱离实际”。这论断固然有道理,因为民主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内容颇多,各国各地当然可以因时因地因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等而不必整齐划一。但政权由公民选举,受公民监督和罢免,政府的施政方针及政策措施由公民认同,受公民检验等,乃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开始认同的民主的核心。按这一标准,目前全世界将近200个国家中几乎有2/3的国家实行了这种模式。

  而拿“文化大革命”的“大民主”和“四大自由”的恶果来论证搞民主不能“脱离中国实际”,要“循序渐进”,我以为这个前提本身就错了。那种“大民主”和“四大自由”本来就不属于原生意义上的民主范畴,它是无政府主义思潮支配下的无政府主义冲动行为。它破坏有余,毫无建设性可言。

  总之,我觉得这篇“民主”解题似乎没有考虑到时代的变化和新情况的出现,因此,不是一剂对症下药、治好疾病的良药,或者说是一篇不能解决问题的解答。笔者认为,有必要用新的视点来审视和解释当前中国的问题。否则,还会让很多人处于迷茫中。当然,理想和现实是有距离的,需要经过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才能达到理想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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