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华
《杂文报》1月24日刊发了《关于黄世仁的疑问》一文,(以下简称“疑文”)就戏剧《白毛女》提出质疑,可谓真知灼见、不同凡响,确有独到之处。但本人认为作者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疑文”作者根据人们普遍羡慕富有、追求富裕生活的现实心态,认为黄世仁作为“大款”,要想得到喜儿,简直是易如反掌。而一贫如洗的杨白劳父女,对黄世仁的求婚,应该是朝思暮想、迫不及待。因而顺理成章地推导出“黄世仁没必要强暴喜儿”的结论。“疑文”作者的论据之一是:旧社会的财主们可以明媒正娶的三妻四妾,用不着偷鸡摸狗。论据之二是:穷人的女儿们都时刻梦想着嫁给有钱人以改变命运,用不着财主费尽心机,就会主动投怀送抱。按照“疑文”作者的分析,当时的黄世仁只要稍作暗示,管家穆仁智就会把事情搞定。而生活中的喜儿,则会欢天喜地的走进黄家大门,投入黄世仁的怀抱。因此“疑文”作者认为:《白毛女》中黄世仁强暴喜儿的情节,不合情理,纯属虚构。完全是当年的创作者为了激发穷人对富人的仇恨而“以阶级斗争的极左观点演绎故事”,是鼓吹“极左阶级斗争”的政治需要,而且在当时也确实达到了相当的效果云云。
实际上,在旧中国的现实生活中,三妻四妾的地主固然不少,但大都集中在城市,至少也是在县城,属于拥有工商业的地主兼资本家类型。而住在乡下、尤其是山村的地主,除了像刘文彩那样拥有大庄园的少数地主之外,大多是规模较小的土财主。这样的地主以农为主、家财有限,收取租税之外,也偶尔参加劳动,很少有三妻四妾。笃信神佛的“黄母”这样的一家之主,一般不会容许儿孙辈们“破财”娶二房。《白毛女》的社会背景是上世纪四十年代的陕甘宁边区和河北平山县,都是当时中国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因此当地不会有很大的地主。
再从另一方的贫家女儿们来说,尽管嫁给殷实富贵之家是其本人、更是其家长们的普遍愿望。但当时的大户人家婚嫁,非常讲究门当户对,除了有残疾或呆傻的,一般不会在一贫如洗的贫雇农家庭选择配偶。再者也并非所有的穷家女儿都对富人家趋之若鹜。固然有许多是嫌贫爱富“唯富论嫁”的,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人并不嫌贫爱富。
与终年深居闺阁庭院的富家女相反,农家女一般都参加劳动,人际交往相对自由。加之民国之后,社会大环境较之清王朝时代日渐开放,因此农家女自己选择意中人,重感情、轻财产的,也不在少数。这应当是当时中国农村的社会现实。封建社会的历史缩影《红楼梦》中,既有对贾府权贵逆来顺受的尤二姐,也有对贾家“大款”拍案而起、嬉笑怒骂的尤三姐。即使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今天,也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对大款们“投怀送抱”和“唯富是嫁”的。客观地说,应当是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有。
所以,《白毛女》中的情节,并非是当年剧作者随心所欲的虚构,而是有其真实的社会背景作基础的,因而笔者认为,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整个剧情也还是真实可信的。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农民对地主的阶级斗争,波及全国广袤大地的亿万农民革命运动,都是有其深厚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经济根源的,中国近代史上共产党领导的新时代“农民起义”,绝不是几篇文章或一部戏剧就能煽动起来的。这应当是不争的事实。